11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對《條例》實施半年多以來的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
報告首先對《條例》實施半年的成效進行了肯定。數據顯示,今年5至10月,全省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一般交通事故發生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0.5%、8.8%,交通秩序明顯好轉。電動自行車上牌率達到100%,電動車失竊率較去年同期下降25%。全省1.2萬個住宅小區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新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2.3萬余處?!安讳N售、不購買超標電動車”“上車牌、戴頭盔”“電動自行車不上樓、不飛線充電”逐漸成為社會共識。
同時,報告指出,《條例》在行業監督、交通管理、消防安全治理等方面仍存在漏洞,導致一些亂象。比如,車輛拼改裝行為隱匿難查,仍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在市場銷售,部分群眾守法意識有待提高,非機動車通行、停放等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缺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電動自行車“充電難”問題仍然突出。很多小區,尤其是老舊小區缺少集中充電樁和充電存放場所,公共換電柜收費價格較高,且設置的數量和密度不夠,尚未形成規模性應用,難以充分滿足群眾充電需求。
對此,報告建議,要強化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產品、非法改裝拼裝、拆解限速器、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行為;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糾正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維護路面良好交通秩序;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充電設施、非機動車通行道路設施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嚴防消防安全事故,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安全、順暢、便捷出行。
此外,還要強化服務保障,突出宣傳引導。在依法執法、嚴格執法的同時,更要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多做勸導引導,少用罰款處罰,避免過度執法、以罰代管。提高《條例》的社會知曉度、認可度,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和文明意識,大力營造文明交通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遵守、合力共建的良好社會氛圍。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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